一 投标邀请
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对下述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工程公司提交密封的投标书。
1.招标编号:GZB-202101-02
2.招标方: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7-85518831、85518594
3.招标工程名称及施工地点:
标的号 | 标的描述 | 地址 | 时间 |
01 | 成品仓库土建工程 | 佛山市三水区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内 | 合同生效后 |
4.招标时间:由2021年1月 21日至2021年2月3日17:00止,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00。
5.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100元人民币/份(现金)。如需邮寄,另加2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方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方缴交投标保证金 贰拾万元整(人民币),未按规定缴交保证金的单位,视为无效投标。
6.招标答疑会初步定于2021年 2 月 02 日下午14:00举行(地
点:佛山市三水区河口左田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请于2月1日上午12:00前把需答疑的问题发到以下邮箱:285568633@QQ.COM。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2月27日17:00止。
8.购买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采购招标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凤池装饰材料市场凤铝区凤铝公司采购招标部)。以上如有变更,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www.fenglu-alu.com)公示,请投标方关注。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三水农行
户 名: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帐 号:44440101040016556
(投标保证金请用公司账号转账到以上招标方账号,不接受私人账号转账)
招标方相关事项的联系人及电话:
1.购投标联系人:刘小姐、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7-85518831、85518594 传真:0757-85526212
(提供标书、收取标书款、收集投标标书、登记投标单位等购投标事项)
2.工程技术与图纸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928556321
(工程项目相关的技术及图纸解释、工程现场跟进等事项)
3. 核价部电话:0757-85518582 监督电话:0757-87678123
二 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成品仓库土建工程。
2.施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3.施工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河口民营开发区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4.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4.1工程结构及规模:
4.1.1结构形式:主体为钢筋砼框架结构。
4.1.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为40320㎡,分两段施工。
4.2工程现状:
4.2.1最大跨度24米,高度30米,现为正在使用的仓库,具体按图纸要求。
4.3本次招标内容为:
4.3.1成品仓库的土建工程,具体包括:
A、原有结构部分拆除到牛腿底部分拆到底;
B、基础土石方工程(含土方开挖、回填、夯实、余土外运等);
C、桩基础工程(含设备桩的压桩、封桩底砼、包标准桩尖、截桩头、接桩、浇捣垫层和桩芯砼、预埋桩芯钢筋等),部分不能压桩的采用旋挖桩;
D、钢筋砼框架工程(含牛腿、各种预埋件的制作与安装等);
E、砌体工程(含门窗部位的钢筋砼过梁和雨棚等);
F、铝合金窗制安工程(含窗锁及拉绳,9米以下);
G、室内外装饰工程(含各种变形缝);
H、室内地面工程(含室内地面整平、石粉找平及压路机压实不少于三次、浇捣砼地面找平压光);
I、室内外排水工程(含落水管、室外散水、排水管、排水沟等);
4.4设计单位:佛山岭南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5.施工要求:
5.1中标方必须按设计图纸的要求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力创优良;
5.2投标方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及拆除资质,投标前必须踏勘现场,对施工现场全面了解,制订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的书面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3中标方必须服从建设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5.4中标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办理保险业务后才能进场施工,保险资料复印件交招标方备查,严禁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
5.5中标方施工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必须性能完好,特别是用电设备要有可靠的防漏电装置,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设施设备齐全、完善充足。
5.6本工程所需的全部砼均由招标方提供商品砼,中标方出泵车等相关费用,钢筋用机械连接由中标方负责及在现场加工制作。
6.承包方式:
6.1本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的形式予以承包,即中标方包人工、包机械(含各种工具、用具)、包所有的周转材料(含脚手架、模板、木枋、铁钉、铁线、装模所需而又无法带走的各种金属拉杆、施工所需的临时水电材料及其敷设人工)、包辅助材料(电渣等)、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
6.2直接用于本工程的砂、石、水泥、砼、红砖、石灰膏、排水管及构件外墙装饰面砖等由招标方负责解决,并运至施工现场。
6.3未经招标方同意,中标方不得将本协议工程违法分包或转包,否则招标方有权即时中止合同。
6.4施工和生活用的临时水电设施设备由中标方自行解决,建设单位仅提供水电源接驳点(距施工现场50米内),施工用水电费由招标方负责,生活用水电费由中标方负责。
6.5中标方负责按环保、建设部门要求办理、完善相关措施等(包括但不限于防尘措施等临设设施),施工场地围蔽部分由甲方提供材料。
6.6 中标方包高大支模的方案及专家论证,施工须按专家意见执行。
6.7中标方对施工材料及时送检,招标方的材料检验费用由中标方垫付,工程完成后一次性结算。
7.双方责任:
7.1招标方负责现场三通一平。
8.报价要求:
8.1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
8.2按基础以上(包含基础)总造价包干的形式报价(压桩及引孔旋挖桩另外按单价形式报价,按实际数量结算),其中必须附上总造价的构成子目,同时按建筑面积折算成综合单价。
8.3上述总造价和综合单价包含税金。
9.付款方式:
9.1当前半部分的桩(含设备桩)打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进度款;
9.2当前半部分基础(含设备基础)工作完成±0.00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基础以上总造价的20%进度款;
9.3当前半部分外墙、排栅及地面工程全部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基础以上总造价的20%进度款;
9.8当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合同总造价的95%进度款;余5%的尾款作为质保金,待本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经检查无质量问题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10.以上条款由招标方全权解释。
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