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投标邀请
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对下述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工程公司提交密封的投标书。
1. 招标编号:GZB-202103-09
2. 招标方: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45号
联系电话:0757-85518831、85518594
3. 招标工程名称及施工地点:
标的号 | 标的描述 | 地址 | 时间 |
01 | 凤铝商务中心艺术展览馆空调工程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45号 | 合同生效后 |
4. 招标时间:由2021年3月 31日至2021年4月9日17:00止,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00。
5. 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100元人民币/份(现金)。如需邮寄,另加2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方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方缴交投标保证金 叁万元整(人民币),未按规定缴交保证金的单位,视为无效投标。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9日17:00止。
7. 购买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采购招标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凤池装饰材料市场凤铝区凤铝公司采购招标部)。以上如有变更,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www.fenglu-alu.com)公示,请投标方关注。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三水支行
户 名: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帐 号:44440101040016556
(投标保证金请用公司账号转账到以上招标方账号,不接受私人账号转账)
招标方相关事项的联系人及电话:
1、购投标联系人:刘小姐、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7-85518831、85518594
传真:0757-85526212 邮箱:s19861932@163.com
(提供标书、收取标书款、收集投标标书、登记投标单位等购投标事项)
2、工程技术与图纸联系人:衡工 联系电话:13923103181
(工程项目相关的技术及图纸解释、工程现场跟进等事项)
3、核价部电话:0757-85518582 监督电话:0757-87678123
二 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凤铝商务中心艺术展览馆空调工程。
2.施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配合装修进度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3.施工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45号。
4.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4.1工程结构及规模:
4.1.1结构形式:主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4.1.2工程规模:一至三层室内展厅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
4.2工程现状:
4.2.1原有装修已拆,留有原空调盘管机及新风、排风管。
4.3本次招标内容为:
4.3.1具体包括:
A、拆除一、二、三层的总计19台旧盘管机。
B、新装35KW吊顶空调风柜1台;63KW卧式空调风柜2台,80KW卧式空调风柜2台;2500m³/H排风风柜4台;180m³/H管道排风风机12台。
C、对需要重新安装11台的旧盘管机进行清洗、维修。其余的用纸包好,搬到指定的区域。
D、对放置于十三层的2台150吨圆形冷却塔填料进行更换、清洗。检查水塔电机轴承,对冷却水管道除锈擦油漆。
E、对放置于地下室的2台CUWD180B5Y的大金冰机及4台水泵进行保养调试,保证能正常使用。
F、配合装修公司,对图纸进行深化,安装一、二、三层的空调和新风及排风系统,风口出风回风百叶和高度须满足装修设计要求。
G、包安装设备的电源及控制线路。
H、空调处理柜安装变频控制箱,机组根据室内温度自动调节风量,空调处理柜回风口安装G3过滤网,空调处理柜安装需抗震处理。
I、空调机房新风入口安装电动风量调节阀。
J、冷冻水主管由负一层冷冻机房主管接入DN100管上楼层,水管穿楼板做好管套保护并封堵严密防止漏水。
5.施工及验收要求:
5.1中标方必须按设计图纸的要求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力创优良。
5.2投标方必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前必须踏勘现场,对施工现场全面了解,制订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的书面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3中标方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5.4中标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办理保险业务后才能进场施工,保险资料复印件交招标方备查,严禁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
5.5中标方施工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必须性能完好,特别是用电设备要有可靠的防漏电装置,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设施设备齐全、完善充足。
5.6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均由中标方负责。
6.承包方式:
6.1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形式予以承包,即中标方包资料、验收等管理费用、包人工、包机械(含各种工具、用具)、包所有材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
6.2未经招标方同意,中标方不得将本协议工程违法分包或转包,否则招标方有权即时中止合同。
6.3中标方食宿自理。
6.4中标方对施工进场材料提供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7.双方责任:
7.1招标方负责现场三通一平。
7.2中标方负责做好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各种质保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并提交招标方。
8.报价要求:
8.1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
8.2按 元/项造价的形式报价(含税金)。其中必须附上总造价的构成子目。
9.付款方式:
9.1合同签订后,人、材、机进场施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造价的25%进度款;
9.2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3%进度款;
9.3余下的7%尾款作为质保金,待本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经检查无质量问题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10.以上条款由招标方全权解释。
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