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投标邀请
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对下述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提交密封的投标书。
1.招标编号:GZB-202302-01
2.招标方: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河口左田民营开发区
联系电话:0757-85518831、85518594
3.招标工程名称及施工地点:
标的号 | 标的描述 | 地址 | 时间 |
01 | 挤压车间淬火池及框架基础土建工程 |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内 | 合同生效后 |
4.招标时间:由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3月2日17:00止,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00。
5.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100元人民币/份(转账)。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方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方缴交投标保证金 叁万元整(人民币),未按规定缴交保证金的单位,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日17:00止。
7. 购买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本工程标书可通过将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本工程法人代表签字授权书,盖公章后发邮件到ying@fenglu-alu.com报名,盖公章的资料邮寄到凤铝招标部(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45号凤铝大厦凤铝公司招标部),标书费转账交付(报名后会通过邮件提供银行账户)。以上如有变更,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www.fenglu-alu.com)公示或邮件告知,请投标方关注。
招标方相关事项的联系人及电话:
1.购投标联系人:刘小姐、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7-85518831、85518594
传真:0757-85526212
邮箱:ying@fenglu-alu.com
(提供标书、收取标书款、收集投标标书、登记投标单位等购投标事项)
2.工程技术与图纸解释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928556321 (工程项目相关的技术答疑解释、工程现场跟进等事项)
3. 核价部电话:0757-85518582 监督电话:0757-87678123
二 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挤压车间淬火池及框架基础土建工程。
2.施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3.施工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河口民营开发区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4.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4.1工程结构及规模:
4.1.1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结构。
4.1.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400㎡。
4.2工程现状:
4.2.1设备基础及椭圆形淬火池4.5m×5.2m×21m深(均为内径),具体按图纸要求;
4.2.2车间灌注桩承台框架地梁基础引柱高度0.5米,现为正在使用的车间。
4.3本次招标内容为:
4.3.1淬火池车间的土建工程,具体包括:
A、淬火池土建工程(含设备基础);
B、基础土石方工程(含土方开挖、回填、夯实、余土外运等,土质为泥岩);
C、钢筋砼护壁工程。(捣完护壁后待我司衬钢板时边灌浆,包含施工脚手架)
4.3.2框架基础土建工程,具体包括:
A、桩基础工程(含桩径0.8m灌注桩、绑扎灌注桩钢筋笼、桩孔清孔、人工打桩头);
B、钢筋砼框架基础工程(含0.8m高引柱及各种预埋件的制作与安装等);
C、室内地面修复工程(含室内地面整平、石粉找平及机械压实不少于三次、浇捣砼地面找平压打磨金刚砂光及与原地面交接修复);
4.4设计单位:佛山岭南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5.施工要求:
5.1中标方必须按设计图纸的要求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力创优良;
5.2投标方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资质,投标前必须踏勘现场,对施工现场全面了解,制订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的书面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3中标方必须服从建设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5.4中标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办理保险业务后才能进场施工,保险资料复印件交招标方备查,严禁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
5.5中标方施工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必须性能完好,特别是用电设备要有可靠的防漏电装置,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设施设备齐全、完善充足。
5.6本工程所需的全部砼均由招标方提供商品砼,中标方出泵车等相关费用,钢筋用机械连接由中标方负责及在现场加工制作。
6.承包方式:
6.1本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的形式予以承包,即中标方包人工、包机械(含各种工具、用具)、包所有的周转材料(含脚手架、模板、木枋、铁钉、铁线、装模所需而又无法带走的各种金属拉杆、施工所需的临时水电材料及其敷设人工)、包辅助材料(电渣等)、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
6.2直接用于本工程的砂、石、水泥、砼、红砖、石灰膏、排水管及构件外墙装饰面砖等由招标方负责解决,并运至施工现场。
6.3未经招标方同意,中标方不得将本协议工程违法分包或转包,否则招标方有权即时中止合同。
6.4施工和生活用的临时水电设施设备由中标方自行解决,建设单位仅提供水电源接驳点(距施工现场50米内),施工用水电费由招标方负责,生活用水电费由中标方负责。
6.5中标方负责按环保、建设部门要求办理、完善相关措施等(包括但不限于防尘措施等临设设施),施工场地围蔽部分由招标方提供材料。
7.双方责任:
7.1招标方负责现场三通一平。
8.以上条款由招标方全权解释。
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