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庄牌坊主体结构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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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投标邀请

    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对下述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提交密封的投标书。

    1.招标方: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荔庄村口

     联系电话:0757-85518831、85518594

    2.招标工程名称及施工地点:

招标编号

标的描述

地址

时间

GZB-202312-01

荔庄牌坊主体结构工程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荔庄村口

合同生效后

 3.标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2月26日17:00止,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00(周日除外)

4.报名:发邮件报名。本工程标书可通过将营业执照、古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本工程法人代表签字授权书,盖公章后发邮件到ying@fenglu-alu.com报名,标书费转账交付(报名后会通过邮件提供银行账户)。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100元人民币/份(转账)。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方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方缴交投标保证金,向招标方缴交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人民币),未按规定缴交保证金的单位,视为无效投标。

6.购买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招标部(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季华五路45号凤铝大厦凤铝公司)刘小姐 0757-85518831。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17:00止。

8.以上如有变更,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www.fenglu-alu.com)公示或邮件告知,请投标方关注。

     

 招标方相关事项的联系人及电话:

1.购投标联系人:刘小姐、陈小姐

   联系电话:刘小姐0757-85518831、陈小姐0757-85518594 

       传真:0757-85526212  

       邮箱:ying@fenglu-alu.com

(提供标书、收取标书款、收集投标标书、登记投标单位等购投标事项)

2.工程技术与图纸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13925553403(工程项目相关的技术及图纸解释、工程现场跟进等事项)

3.核价部电话:0757-85518582   总经办监督电话:0757-87678123

  合规管理室曹先生监督电话:0757-87678891

 

 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荔庄牌坊主体结构工程。

2.施工地点:广东省佛山南海区荔庄村口

3.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3.1工程结构及规模:

3.1.1结构形式:主体为结构

3.1.2项目概况:

荔庄村牌坊主体结构工程,建筑面积:208.4 ㎡,点19.97 m正脊标高19.2m

3.2工程现状:已完成三通一平

3.2.1具体按图纸要求。

3.3本次招标内容为:

3.3.1荔庄牌坊主体结构工程土建工程不含外墙石艺装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A、基础土石方工程(含按施工图的标高做土方开挖平整场地、回填、夯实、余土外运恢复原有地貌等);

B、基础工程(独立天然基础,含浇捣垫层和承台);

C、钢筋砼框架工程(含各种预埋件的制作与安装等不含砌体工程);

D、屋面工程(含实木斗拱,预制压拱板、椽条、望板、屋面板,屋面防水,琉璃瓦屋面)。

3.4设计单位:佛山岭南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4.施工期

荔庄村牌坊主体结构工程工期为7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5.施工要求:

5.1中标方必须按设计图纸的要求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力创优良

5.2投标方必须具备古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投标前必须踏勘现场,对施工现场全面了解,制订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的书面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3中标方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按项目规模组建项目部,项目经理须持证上岗。

5.4中标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办理保险业务后才能进场施工,保险资料复印件交招标方备查,严禁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

5.5中标方施工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必须性能完好,特别是用电设备要有可靠的防漏电装置,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设施设备齐全、完善充足。

6.承包方式:

6.1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形式予以承包,即中标方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含各种工具、用具)、包所有的周转材料(含脚手架、模板、木枋、铁钉、铁线、装模所需而又无法带走的各种金属拉杆、施工所需的临时水电材料及其敷设)、包辅助材料(电渣等)、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包资料,包所有规费及税金、风险金、保险金、各项措施费机械进出场费、长短途及垂直运输费、采购保管费、材料损耗、企业管理费、冬雨季施工费、包括专业措施费、二次搬运费、土方内倒外运费、施工降水费(包括井点降水)、施工排水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保护费等)、临时设施费、文明施工费等费用

6.2 未经招标方同意,中标方不得将本工程违法分包或转包,否则招标方有权即时中止合同,不支付工程款,中标方必须三日内退场,一切损失费由中标方承担。

6.3施工和生活用的临时水电设施设备由中标方自行解决,建设单位仅提供水电源接驳点,水电费由中标方负责。临时办公区、生活区中标方自行搭建,费用中标方负责。

6.4中标方负责按环保、建设部门要求办理、完善相关措施等(包括但不限于防尘措施等临设设施,施工场地围蔽)。

7.以上条款由招标方全权解释。

 

 

                                   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20231228


更新日期:2023-12-28 | 返回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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