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庄村牌坊外墙装饰干挂石艺、石雕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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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投标邀请

    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对下述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提交密封的投标书。

     1.招标方: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荔庄村口

     联系电话:0757-85518831、85518594

     2.招标工程名称及施工地点:

招标编号

标的描述

地址

时间

GZB-202312-02

荔庄村牌坊外墙装饰干挂石艺、石雕工程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荔庄村口

合同生效后

     3.标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2月26日17:00止,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00(周日除外)

     4.报名:发邮件报名。本工程标书可通过将营业执照、古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本工程法人代表签字授权书,盖公章后发邮件到ying@fenglu-alu.com报名,标书费转账交付(报名后会通过邮件提供银行账户)。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100元人民币/份(转账)。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方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方缴交投标保证金,向招标方缴交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人民币),未按规定缴交保证金的单位,视为无效投标。

    6.购买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招标部(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季华五路45号凤铝大厦凤铝公司)刘小姐 0757-85518831。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17:00止。

     8.以上如有变更,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www.fenglu-alu.com)公示或邮件告知,请投标方关注。

     

 招标方相关事项的联系人及电话:

1.购投标联系人:刘小姐、陈小姐

   联系电话:刘小姐0757-85518831、陈小姐0757-85518594 

       传真:0757-85526212  

       邮箱:ying@fenglu-alu.com

(提供标书、收取标书款、收集投标标书、登记投标单位等购投标事项)

2.工程技术与图纸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13925553403(工程项目相关的技术及图纸解释、工程现场跟进等事项)

3.核价部电话:0757-85518582   总经办监督电话:0757-87678123

  合规管理室曹先生监督电话:0757-87678891

 

 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荔庄村牌坊外墙装饰干挂石艺、石雕工程

2.施工地点:广东省佛山南海区荔庄村口

3.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3.1工程结构及规模:

3.1.1结构形式:钢骨架干挂结构

3.1.2项目概况:

荔庄村牌坊外墙装饰干挂石艺、石雕工程的主体建筑面积208.4 ㎡,点19.97 m正脊标高19.2m

3.2工程现状:已完成三通一平

3.2.1具体按图纸要求。

3.3本次招标内容为:

3.3.1荔庄牌坊外墙干挂石艺、石雕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A、外墙干挂钢骨架

B、石艺、石雕制作与安装和仿青砖饰面

3.4设计单位:佛山岭南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4.施工期

荔庄村牌坊外墙干挂石艺、石雕工程工期为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5.施工要求:

5.1中标方必须按设计图纸的要求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力创优良;

5.2投标方必须具备具备古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投标前必须踏勘现场,对施工现场全面了解,制订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的书面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3中标方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按项目规模组建项目部,项目经理须持证上岗。

5.4中标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办理保险业务后才能进场施工,保险资料复印件交招标方备查,严禁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

5.5中标方施工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必须性能完好,特别是用电设备要有可靠的防漏电装置,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设施设备齐全、完善充足。

6.承包方式:

6.1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形式予以承包,即中标方包人工、包材料辅助材料、包所有的周转材料(含施工所需的临时水电材料及其敷设)包机械(含各种工具、用具)、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包资料,包所有规费及税金、风险金、保险金、各项措施费(机械进出场费、长短途及垂直运输费、采购保管费、材料损耗、企业管理费、冬雨季施工费、(包括专业措施费、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保护费等)、临时设施费、文明施工费等费用

6.2 未经招标方同意,中标方不得将本工程违法分包或转包,否则招标方有权即时中止合同,不支付工程款,中标方必须三日内退场,一切损失费由中标方承担。

6.3施工和生活用的临时水电设施设备由中标方自行解决,建设单位仅提供水电源接驳点,水电费由中标方负责。临时办公区、生活区中标方自行搭建,费用中标方负责。

6.4中标方负责按环保、建设部门要求办理、完善相关措施等(包括但不限于防尘措施等临设设施,施工场地围蔽)。

7.以上条款由招标方全权解释。

 

 

                                   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20231228


更新日期:2023-12-28 | 返回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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