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凤铝生产基地凤铝喷涂下排后向一体工序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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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投标邀请

   广东新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提交密封的投标书。

1.招标方:广东新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广东新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7-85518831、85518586

2.招标项目名称及地点:

招标编号标的描述地址时间
SZB-202409-04新兴基地喷涂下排后向一体工序工程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兴县东成镇新成工业园﹒东园合同生效后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17:00止,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00。

4.报名:本项目招标文件可通过将营业执照、本工程法人代表签字授权书,盖公章后发邮件到ying@fenglu-alu.com报名,标书费转账交付(报名后会通过邮件提供银行账户)。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100元人民币/份(转账)。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方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方缴交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整(银行转账),未按规定缴交保证金的单位,视为无效投标。

5. 招标答疑会初步定于2024年10月11日 14:00在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科技大楼506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左田民营开发区)举行,请于10月9日上午12:00前把需答疑的问题发到以下邮箱:ying@fenglu-alu.com。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17:00止。

7.购买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凤铝铝业招标部(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季华五路45号凤铝大厦5楼招标部)。

以上如有变更,广东新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www.fenglu-alu.com)公示或邮件告知,请投标方关注。

   

招标方相关事项的联系人及电话:

1.购投标联系人:姚小姐、侯小姐

 联系电话:姚小姐0757-85518831、侯小姐0757-85518586

 传    真:0757-85526212  

 邮    箱:ying@fenglu-alu.com

(提供标书、收取标书款、收集投标标书、登记投标单位等购投标事项)

2.项目技术与图纸联系人:林 工  联系电话:13709607178

(项目相关的技术及图纸解释、项目现场跟进等事项)

3.核价部电话:0757-85518582   监督电话:0757-87678123

 合规管理室曹先生 监督电话:0757-87678891

二 招标内容及要求

1.工程名称:新兴基地喷涂下排后向一体工序工程。

2.工程地点:新兴县东成镇新成工业园东园区02-06、02-18地块广东新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内。

3.工程完成时间:45天。具体以书面合同约定为准。

4.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9条立式喷涂线及2条卧式喷涂线下排后向一体设备;实现自动叠框、自动拆垛、自动送隔条、自动运输到包装机台、自动装框(隔热料)并送到自动物流对接点。

 4.1喷涂下排至包装:自动叠料、自动拆垛、自动送隔条。

 4.2喷涂下排至隔热:自动装框、自动拆框、隔条自动回收。

 4.3包装设备配套喷涂单线产能120吨/天或3万支/天,卧式喷涂线产能30吨/天或0.75万支/天。

 4.4贴膜机:贴料宽15-300mm(4S-5S/支铝材),每条喷涂线最少配1台。

 4.5直纸机:纸宽600-900mm,包纸后铝材两端配置缠绕功能,带自动测量宽度、高度功能。每条喷涂线最少配1台。

 4.6配置空框自动拆框机。

 4.7成品自动装框兼容小料、软料、短料、长3-7米装框。

 4.8成品/半成品要具备自动叠框功能,并满足物流所需的定位功能。

 4.9套袋机:2条喷涂线配1台,带自动测量宽度、高度功能。

 4.10人员配置:厂家根据技术特点自行配备。

5.投标方要求:

 5.1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投标单位要是专业厂家,具备以上项目内容案例及经验。

6.工程承包方式

 6.1中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资料及招标方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总价包干,包工包料,即:包方案设计,包所有设备及辅助工具、配件、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运输、包安装调试、包验收合格等总价包干方式承包以上所述工程内容。施工中使用的氧气、乙炔、焊条等全部材料由中标方提供。施工用水电费由招标方负责,生活用水电费由中标方负责,中标方食宿自理。

 6.2未经招标方同意,中标方不得将本协议项目违法分包或转包,否则招标方有权即时中止合同。

 6.3本工程项目所需的全部材料及安装调试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

 6.4 招标方要求中标方必须是专业厂家并确保工期。

 6.5施工临时用电由招标方提供,电源驳接点距施工现场50米范围内。

7.付款方式:

 7.1合同签订后,招标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的30%预付款;

 7.2项目完工后,招标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的30%进度款;

 7.3验收合格后,招标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的30%验收款;

 7.4余10%的尾款作为质保金,待本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7.5中标方每次提请招标方付款前,需向招标方出具对账单及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支付方式为支付六个月银行承兑。

8.以上条款由招标方全权解释。

                                  广东新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6日  








更新日期:2024-09-26 | 返回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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