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投标邀请
广东新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提交密封的投标书。
1.招标方:广东新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广东新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7-85518831、85518586
2.招标项目名称及地点:
招标编号 | 标的描述 | 地址 | 时间 |
SZB-202409-04 | 新兴基地喷涂下排后向一体工序工程 |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兴县东成镇新成工业园﹒东园 | 合同生效后 |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17:00止,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00。
4.报名:本项目招标文件可通过将营业执照、本工程法人代表签字授权书,盖公章后发邮件到ying@fenglu-alu.com报名,标书费转账交付(报名后会通过邮件提供银行账户)。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100元人民币/份(转账)。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方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方缴交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整(银行转账),未按规定缴交保证金的单位,视为无效投标。
5. 招标答疑会初步定于2024年10月11日 14:00在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科技大楼506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左田民营开发区)举行,请于10月9日上午12:00前把需答疑的问题发到以下邮箱:ying@fenglu-alu.com。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17:00止。
7.购买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凤铝铝业招标部(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季华五路45号凤铝大厦5楼招标部)。
以上如有变更,广东新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www.fenglu-alu.com)公示或邮件告知,请投标方关注。
招标方相关事项的联系人及电话:
1.购投标联系人:姚小姐、侯小姐
联系电话:姚小姐0757-85518831、侯小姐0757-85518586
传 真:0757-85526212
邮 箱:ying@fenglu-alu.com
(提供标书、收取标书款、收集投标标书、登记投标单位等购投标事项)
2.项目技术与图纸联系人:林 工 联系电话:13709607178
(项目相关的技术及图纸解释、项目现场跟进等事项)
3.核价部电话:0757-85518582 监督电话:0757-87678123
合规管理室曹先生 监督电话:0757-87678891
二 招标内容及要求
1.工程名称:新兴基地喷涂下排后向一体工序工程。
2.工程地点:新兴县东成镇新成工业园东园区02-06、02-18地块广东新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内。
3.工程完成时间:45天。具体以书面合同约定为准。
4.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9条立式喷涂线及2条卧式喷涂线下排后向一体设备;实现自动叠框、自动拆垛、自动送隔条、自动运输到包装机台、自动装框(隔热料)并送到自动物流对接点。
4.1喷涂下排至包装:自动叠料、自动拆垛、自动送隔条。
4.2喷涂下排至隔热:自动装框、自动拆框、隔条自动回收。
4.3包装设备配套喷涂单线产能120吨/天或3万支/天,卧式喷涂线产能30吨/天或0.75万支/天。
4.4贴膜机:贴料宽15-300mm(4S-5S/支铝材),每条喷涂线最少配1台。
4.5直纸机:纸宽600-900mm,包纸后铝材两端配置缠绕功能,带自动测量宽度、高度功能。每条喷涂线最少配1台。
4.6配置空框自动拆框机。
4.7成品自动装框兼容小料、软料、短料、长3-7米装框。
4.8成品/半成品要具备自动叠框功能,并满足物流所需的定位功能。
4.9套袋机:2条喷涂线配1台,带自动测量宽度、高度功能。
4.10人员配置:厂家根据技术特点自行配备。
5.投标方要求:
5.1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投标单位要是专业厂家,具备以上项目内容案例及经验。
6.工程承包方式
6.1中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资料及招标方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总价包干,包工包料,即:包方案设计,包所有设备及辅助工具、配件、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运输、包安装调试、包验收合格等总价包干方式承包以上所述工程内容。施工中使用的氧气、乙炔、焊条等全部材料由中标方提供。施工用水电费由招标方负责,生活用水电费由中标方负责,中标方食宿自理。
6.2未经招标方同意,中标方不得将本协议项目违法分包或转包,否则招标方有权即时中止合同。
6.3本工程项目所需的全部材料及安装调试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
6.4 招标方要求中标方必须是专业厂家并确保工期。
6.5施工临时用电由招标方提供,电源驳接点距施工现场50米范围内。
7.付款方式:
7.1合同签订后,招标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的30%预付款;
7.2项目完工后,招标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的30%进度款;
7.3验收合格后,招标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的30%验收款;
7.4余10%的尾款作为质保金,待本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7.5中标方每次提请招标方付款前,需向招标方出具对账单及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支付方式为支付六个月银行承兑。
8.以上条款由招标方全权解释。
广东新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