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凤铝坯料框及成品框制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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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投标邀请

广东新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对下述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提交密封的投标书。

1.招标编号:GZB-202410-02

招标工程名称:新兴凤铝坯料框及成品框制作工程

2.招标方:广东新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广东省云浮市广东新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7-85518831、85518586

3.招标工程名称及施工地点:

标的号标的描述地址时间
01新兴凤铝坯料框及成品框制作工程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内合同生效后

4.招标时间:由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30日17:00止,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00。

5.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100元人民币/份(现金)。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方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方缴交投标保证金 贰万元整(人民币),未按规定缴交保证金的单位,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17:00止。

7.购买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采购招标部(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45号凤铝大厦凤铝公司招标部)。以上如有变更,广东新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www.fenglu-alu.com)公示或邮件通知,请投标方关注。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兴县支行

     户  名:广东新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帐  号:44666101040017064

   (投标保证金请用公司账号转账到以上招标方账号,不接受私人账号转账,备注:新兴凤铝坯料框及成品框制作工程投标保证金)

招标方相关事项的联系人及电话:

1、购投标联系人:姚小姐、侯小姐

联系电话:0757-85518831、85518586

传    真:0757-85526212

(提供标书、收取标书款、收集投标标书、登记投标单位等购投标事项)

2、工程技术与图纸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13709607178

吴工    联系电话: 13425603036

(工程项目相关的技术及图纸解释、工程现场跟进等事项)

2、核价部电话:0757-85518582

监督电话:0757-87678123

合规管理室曹先生监督电话:0757-8767889


二 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坯料框及成品框制作工程

2.加工工期: 180个日历天。具体以双方合同书面约定为准。

3.加工地点: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工业园广东新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内。

4.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制作坯料框6000个,其中6米坯料框5100个,7米坯料框900个;成品框9000个,其中6米成品框7650个,7米成品框1350个。

5.加工要求:

5.1单个坯料框及成品框按以下图纸加工制作,图纸如下:

image.png

6米坯料框

image.png

7米坯料框

image.png

6米成品框

image.png

7米成品框

5.1.1按图纸及样板制作。

5.1.2焊接牢固,焊脚高6mm,焊后打磨平整,料框不得变形与扭曲,弯曲。

5.1.3坯料框喷一层防锈底漆,一层银色高温漆;成品框喷一层防锈底漆,一层银色油漆。

5.1.4主梁底面不能往下凸,允许往上凹3mm。

5.1.5所有公差与形位公差控制正负3mm以内。

5.1.6框立柱跟底横梁毡毛毡条,两端用螺钉固定。

5.1.7凤铝提供一套机械人焊框机用。

5.1.8分批供框,每个月交付坯料框1000个+成品框2000个(共3000个)。

5.2中标方必须按设计图纸的要求和国家现行加工规范进行作业,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招标方进行质检。

5.3投标方投标前必须要来招标方看样板,对坯料框及成品框质量要求全面了解。

5.4中标方必须服从招标方的监督管理。

5.5中标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办理保险业务后才能进场施工,保险资料复印件交招标方备查,严禁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

5.6中标方施工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必须性能完好,特别是用电设备要有可靠的防漏电装置,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设施设备齐全、完善充足。

6.承包方式:

6.1本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本工程切割及焊接作业所需的工具(如手持等离子切割机、角磨机、焊机等)由中标方承担。

6.2焊接需要的零件及耗材(如管材、毛毡条、螺钉、氧气乙炔、角磨片、焊条焊丝等)、制作场地由招标方提供。

6.3未经招标方同意,中标方不得将本协议工程违法分包或转包,否则招标方有权即时中止合同。

6.4投标方必须是专业厂家并确保工期。

6.4 施工用电用水用气费用由招标方负责。

6.5 中标方自理食宿。

7.报价要求:

7.1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

7.2按   元/个框的形式报价。

7.3上述报价包含税金。

8.付款方式:

8.1 中标方每完成 1000 个框改造,并提供竣工报告,经招标方验收合格,且招标方收到中标方出具的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招标方支付该 1000 个框改造费用;

8.2 完成所有框改造后,并提供竣工报告,经招标方验收合格(按实际验收数量)且收到中标方出具的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 个工作日支付剩余工程款。

8.3以上支付方式为支付6 个月银行承兑或现汇(由中标方贴息)付款前,中标方需提供相应的有效发票。

9.以上条款由招标方全权解释。

广东新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    












更新日期:2024-10-21 | 返回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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